活体捐女,是怎么回事
已有 254 次阅读 2012-03-05 16:21父亲欲活体捐献女儿器官,如此耸人传闻,就发生在在龙岩漳平灵地乡赤坂场村前坪自然村。
虎毒不食女,这样事情的发生,究竟是为什么呢?记者到老汉家中采访。
以下是陈正试和东莞装修网记者的对话:
“你一定帮帮我,我要把我女儿捐给研究所做病情研究。”见到导报记者,陈正试说。
“那你了解研究所吗?”导报记者问。
陈正试摇摇头说:“不然看有没有人要换器官的,我是爱心人士,把我女儿器官捐给他。”
“那不就等于杀了她?!”导报记者质疑。
“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和老伴已经年迈,没办法给她养终。”陈正试态度坚决地说:“让她早点投胎转世,20年后又是一个美女,现在的她,活着也白活。”
2月23日,《无法养终,把女儿捐献给国家》这样的一篇文章便被发布到网络上。
对于这样的决定,村里的大部分村民居然也都赞成。“留着也是废人一个,只要父母同意,我也是同意他这么做。”赤坂场村的村支部书记陈天相说。同村中的陈长辉家里也是有个精神病患者,便不停追问杭州家装公司导报记者:“这会不会犯法,不犯法的话我也想这么干!”
绳套脖子 一关就是20年
5岁那年一个午夜,陈秀文发起了高烧。村里没有医生,求医只能下山,但是屋外黑不溜秋,山路又崎岖。天刚刚微微亮,刘美花便背起着陈秀文和陈正试走了十几公里路,赶着班车,来到三明永安的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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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天高达40多度的感冒,接连几天。总共治疗了9天,虽是退了烧,但却落下了不治的后遗症—精神障碍。从此之后,陈秀文不认人了,天天乱跑,“跑出去就不懂跑回来”,而且手里抓着什么都往嘴里送。
“有一回陪她晒太阳,才一根烟功夫,她就不见了。”陈正试说,“虽然她傻傻的,但毕竟是心头肉,我和邻居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第二天,有人在2公里外干农活,听到她的哭声,才带了回来。”
儿子逼问 他选择“弃女”
“爸爸,你把妹妹这样绑着,以后你们去世了,我怎么办,她怎么办?”“我都在外地工作,还要忙着买房子和娶老婆,怎么可能还照顾她!”面对儿子陈文美的逼问,陈正试说:“你让我怎么回答!我不能把这个‘后遗症’留给我的下一代。”
律师说法,遗弃有罪,也无权代“捐赠”。“要是你帮不了我,我准备遗弃她,再不然就要采取极端手段。”广州装修公司采访中,陈正试频频向导报记者示意。
“老汉口中的‘捐赠’,那是不合法的。”和律师称,陈秀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替代她表达器官捐赠意愿。“那父母去世后,她怎么办?”导报记者问。律师说,父母去世后,监护责任将转移到兄弟姐妹身上。“如果协调不成,将由民政部门考察后,指定监护人。发生纠纷,则由法院裁定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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