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广告可以多赢共享发展路线
已有 233 次阅读 2017-12-06 14:22 目前,我国快递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但对这个刚出现的新生意、新事物,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圆通速递因担心涉及到广告经营权等问题,明文禁止开展在快递广告的业务;顺丰速运也表示“快递包裹不能作为广告的载体”;但另外几家国内有名快递公司表示可以谈合作,利用快递包裹帮助广告主宣传其产品。
对于这一新现象,我们首先要理清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邮政业相关国家标准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其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要求,企业可以选择不予采纳。《广告法》等法律并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在快递快递广告不算违法。
虽然“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为”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很多混乱,比如广告内容失真、广告损害消费者感情、广告随意张贴等。因此专家指出,应加强对快递包裹上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损害消费者的情感和经济利益;建议邮政和工商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快递广告这种业务创新的法律边界,加强监管。
比法律问题更实际的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快递广告”的做法是否可以带来多赢共享的局面。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
一、对快递公司和快递行业有利。快递广告生意之所以能悄然兴起,是因为快递行业利润空间逐步压缩。国家邮政局《2015年度快递市场监管报告》指出,2015年行业平均价格为13.4元,比上年降低8.8%,行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行业利润降低,企业必然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这就促使了快递广告业务的兴起,同时也维持了快递行业的稳步发展。
二、对广告公司有利。广告公司找到了新的广告发布平台,不仅必然能带动广告业绩的增长。而且新的平台也要求新的设计理念,或许可以促进广告文化、广告形式的进步。
三、对选用快递包裹贴广告这一做法进行宣传的公司有利。公司都追求最广泛、最深刻的广告效应,从广泛上来讲,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如果都能带上广告,则广告面必然非常广泛;从深刻上来讲,每位顾客拿到快递后,都能近距离地看到广告,而且顾客一般不会立即扔掉快递包装,广告停留时间也就加长,顾客对广告的印象也许就会加深。
四、对网购的顾客有利。快递公司有了广告收入做部分保障,就不会随意提升运费,而且也更有能力保障对顾客的服务。
因此,快递广告业务可以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实现多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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