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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年审条例

已有 208 次阅读  2017-07-01 10:55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中第122条中明文阐明,一切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每年财务报表需给予会计师审阅,以便公司各股东于周年大会泄漏公司的财政状况。此外,税务局也请求于香港建立的公司随每年税表附上己审阅的财务报告,以作为评税用。

注册香港公司后,第一次年审是注册公司起的第一年,今后每年要和香港政府打两次“交道”,一次是年审,一次是做账报税,这里我来简单说说年审所包含的事项。

因年审含一个“审”字,故很多客户都误认为年审便是审计,本来年审便是内地所讲的年检,主要事项包含续期公司商业登记证和递送周年申报表。

续期公司商业登记证便是经过邮寄或者是亲身前往税务局换领新一年的商业登记证,税务局会提早一个月(便是公司建立周年日前一个月)宣布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公司如期缴款即可;若在周年日亦未收到通知书,可选择邮寄或亲身前往税局的方式完结换领手续。

周年申报表则是递送到公司注册处的,相关规则请求公司必须在建立周年日翌日起的42日内递送此表格,表格需填写的内容为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股东和董事材料等。

你懂香港公司年审准则了吗?逾期年审后果也很来得的,所以要提早做好年审前材料预备,避免年审逾期形成罚款或不必要的赏罚!

 文章来源:http://www.hkcorp.net/wfzx/zz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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