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有哪些常见的“猫腻”?被拆户须知
已有 9 次阅读 2小时前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拆迁行为,而是由其他一些民事主体向被拆迁人征收房屋的行为,协议拆迁有些可能是违法的,那么你知道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有哪些猫腻么?协议拆迁签订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的猫腻猫腻1、利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由于被拆迁人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在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妥协。在这里告诫广大被拆迁人,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猫腻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不要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猫腻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实践中,拆迁人很难举证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已被拆迁人擅自改动。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签订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内容可见上方猫腻2)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做好准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很难找到政府的违法点,从而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加之种种陷阱在拆迁谈判中也是防不胜防,被拆迁人明显处于弱势。遇违法拆迁行为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咨询专业的律师,扭转不利的局面。举报/反馈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014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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