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翔租房遇到房东违约该怎么办?
已有 184 次阅读 2019-04-03 20:26一、南翔租房房东违约可能来源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1、没有按照规定交付租赁物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具体南翔租房房东违约赔偿:
1.如果租赁合同有相关约定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三、法律支持:《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南翔租房房东违约不同的情况就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要看你们合同上是如何决定的。而且南翔租房遇到这些麻烦事可以找一些靠谱的房东,如果实在是没有找房的经验,又害怕遇到不靠谱的房东,那你可以去青客租房网上找房子,青客是一家专业正规的租房平台,业务员会根据你的需求,给你推荐合适的房子,并且有专门的保洁人员给房子做定期清洁。青客的口碑一直都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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