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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与交易信用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人的区别

已有 120 次阅读  2018-12-31 19:59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件事,就是大家并不是十分了解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是指的什么,也就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大家对失信被执行人和有征信不良记录的人是怎样的关系之间的不了解,所谓的失信被执行人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老赖”。

  “老赖”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一般来说,失信被执行人都会存在严重的交易信用征信不良记录,并且失信被执行人会存在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及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还有涉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另外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后是关于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而一般所谓的有交易信用征信不良记录的人,并不会存在太长时间不还款或者是存在其他的问题,所以,有征信不良记录人只要认真的保护好自己的征信问题,就比较容易让自己的征信记录恢复到良好的状态。

  并且国家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很多,不能高消费,例如,不能做高铁、动车,不能坐飞机,不能住星级宾馆,子女不能住星级学校等,不能做上市公司高管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但是有交易信用征信不良记录的人并不会被限制太多的事情,最多在贷款方面会产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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