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位消防水池的相关规定
已有 176 次阅读 2019-01-24 14:50 关于高位消防水池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高位消防水池?它又有什么设置规定呢?下面就跟随成都消防办理手续来了解一下吧: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硬性要求: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本文来源:成都消防施工报建|www.tfln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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