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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计有什么规定及要求

已有 64 次阅读  2018-12-29 10:57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消防车的长、宽、高是影响消防车道通行能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因此在消防车道的设立之初应该有相关的规定。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没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染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原文链接:http://www.330bw.com/page114?article_id=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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