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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房的设计规范及硬性要求

已有 161 次阅读  2018-10-26 15:02
  消防水泵房的设计规范及硬性要求

  为保证消防水泵不问断供水,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要求和规定。

  1、消防水泵房内起重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

  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2、消防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当电机容量小于22kW时,不宜小于0.60m;当电动机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时,不宜小于0.8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时,不宜小于1.2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255kW时,不宜小于1.5m;

  2)当消防水泵就地检修时,应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并应保证消防水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

  3)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3、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机组间的净距宜按本规范第5.5.2条规定值增加0.2m,但不应小于1.2m。

  4、当消防水泵房内设有集中检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应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地下式泵房宜利用空间设集中检修场地。对于装有深井水泵的湿式竖井泵房,还应设堆放泵管的场地。

  5、消防水泵房内的架空水管道,不应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当必须跨越时,应采取保证通道畅通和保护电气设备的措施。

  6、独立的消防水泵房地面层的地坪至屋盖或天花板等的突出构件底部间的净高,除应按通风采光等条件要求外,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其值不应小于3.0m;

  2)当采用单轨起重机时,应保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物体顶部之间有0.50m以上的净距;

  3)当采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另外增加起重机安装和检修空间的高度。

  本文纯属转载,原文链接:http://www.330bw.com/page114?article_id=180 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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