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立法PPP条例【建管家】
已有 196 次阅读 2018-08-08 10:35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下称“计划”),在政府投资领域,立法计划明确“制定政府投资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起草)”。
去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层级最高的法律,目的是为了规范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另外,这次《政府投资条例》也列入立法计划中,据了解,2001年,国务院开始起草《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条例》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寻意见。但是,自此以后,就没有下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也曾对《条例》进一步修改,但是《条例》并没有正式发布实施,《条例》出台后对政府投资带来重要影响。
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会影响PPP条例的牵头部门设置。这次机构改革方案中,条例牵头部门,国务院法制办从国务院直属办事机构,变成重新组建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的司法部的一部分,其职能职责没有变化,应该不会影响其牵头,发改、财政两部委配合起草的工作格局。
2、立法进度有了明确预期,2018年PPP条例出台概率大增。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PPP条例属于“政府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立法工作计划中强调要“保证高质高效完成”,“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言下之意2018年立法计划已经公布的在列项目,须在年底前至少完成重大工作节点: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领导重视要求高一些,或者过程更顺利,完成审议出台也是很有可能的。
3、对于PPP条例立法比较纠结的部门协调难题,将通过高位介入决策来定案。PPP条例属于基础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实践已经远远跑在前面,走完公开征求意见流程,共识分歧基本厘清的立法项目,发文中提到,“经过反复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国务院法制办、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因此很大可能是待新一届国务院领导上任(两会后的事)及机构部委改革调整到位(料是上半年内的事)后,以提请国务院分管领导/国务院常务办公室研议方式拍板定案。
4、PPP条例年内出台,把过去四年PPP的“缺图作业”,变成“有图作业”,很可能成为PPP高质量发展转段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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