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车辆因违停被拖车,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到底合不合理

已有 76 次阅读  2018-12-13 14:18
  最近有车主给合肥拖车小编留言反应,自己因违停被交警拖走了车辆,事后不仅交了罚款,还收取了200元拖车费。车主觉得很冤,那么问题来了,车辆因违停被拖车,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到底合不合理?
  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各位车主,因违停被拖车辆不需要由车主承担拖车和停车费用。拖车费用属于交管部门的行政支出,而且交管部门还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车辆的地点。
  一般来说,遇到违法停车交警都会给予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交警有权拖走违法停放的车辆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只有当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将其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管部门指定的停放地点。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另外,《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还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务,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说,车主因为违停被拖车不仅不用支付拖车和停车费用,如果在停车期间车辆受到损伤或是丢失,还有权向行政机关索要赔偿。所以,如果交管部门向车主收取拖车和停车费用是属于乱收费,车主有权进行复议,捍卫自己的利益。
  当然,前提是车主要收集好必要的证据,有理有据才会更有把握维护自身权益。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