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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上海公积金提取有新规,这11类情况可提取账户余额!

已有 100 次阅读  2018-04-18 15:40

  快看!上海公积金提取有新规,这11类情况可提取账户余额!

  我们很多人会想到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又有大动作

  上海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快看!

  11类情况可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

  《办法》还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上海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

  注:职工离开上海后为何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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