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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律师告诉你: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已有 131 次阅读  2018-03-13 16:42
其实在借贷方面,有很多人都不曾听过或从没重视过诉讼时效的问题!直到诉讼时效过了,法院不再受理时,就开始觉得委屈了,认为:我 手握借条,你欠我钱,这就是证据,这就是事实,为什么法律不帮我呢?下面追债律师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因为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连自己的事都不关心,还要别人怎么来管?接着往下看!

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我国《民法通 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什么要有诉讼时效?

1、督促

有句话叫作: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连维护自己的权益都不积极,你还要别人怎么做呢?


2、浪费

如果不规定诉讼时效,只会造成司法负担过重,司法资源浪费


3、真相

时间越长,离真相就越来越远

诉讼时效过了该怎么办?债务就作废了吗?不能起诉了吗?债务关系不存在了吗?当然不是!

1、诉讼时效过了之后,债务人失去了胜诉权,失去了法律强制保护自己的机会。

2、诉讼时效过了之后,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因此仍然可以起诉!

只不过你失去了主动权!债务人赖账一辈子到死,债权人追债一辈子到死!


如何预防诉讼时效过期?

1、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就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日起开始计算二年

2、在借条上明确的写出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就是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年

3、只要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在诉讼失效期内有过追讨债务的行为,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二年,这就是诉讼时效中断

因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诉讼时效之内时不时的去收集你追讨债务的证据,确保诉讼时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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