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最高可领10万元,CFA、FRM、CPA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已有 182 次阅读 2018-09-10 10:39自从“海河英才”计划实施后
一大波优秀人才涌入天津
那么这些朋友要注意了
如果你是今年来津工作
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
年龄在50周岁以下
那么
你可能就会获得一份补贴
最高一次性可领取10万元
通 知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开展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标准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
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2、领取条件
2018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3、申报时间、材料
2018年9月15日前进行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各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各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公章
4、申报程序
(一)各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按要求通知本区域、本系统资格型人才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指定邮箱(cnthrgdrc@163.com)。
(二)中天人力对资格型人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通知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
(三)各区人力社保局、市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通知所属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把关核实后报送中天人力受理窗口。
(四)中天人力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中天人力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联系人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李艳
联系电话:23268191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焦国江
联系电话:8321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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