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不可能将所有事故都列为可赔。判断是否理赔

已有 98 次阅读  2018-10-06 22:47
新《保险法》规定,除了要在保险条款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外,保险公司还需对“责任免除”部分单独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哪怕在条款上作了标示,也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已履行明确说明的义务,即无法令“责任免除”产生效力。
安联保险

生活中,一些投保人拿到保险合同后,不经细看就放进抽屉,认为只要买了保险,发生事故都能获赔。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事实上,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不可能将所有事故都列为可赔。判断是否理赔,主要还得依据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两大条款。尤其是后者,列明了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如据报载,两年前,陈先生的妻子买了一款万能险,并附加意外医疗及住院费用险。去年8月,她因意外流产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后者的解释是流产属于“责任免除”部分。

原来,目前各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险,均会明确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等,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而陈先生的妻子因意外流产,就处在“责任免除”范围内,所以无法获赔。由此可见,“责任免除”对投保人而言事关切身利益,只有事前将此项条款了解清楚,才能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投保”。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