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公务员可否参与“全民地摊”
已有 7 次阅读 5小时前从法理上看,公务员兼职属于违纪行为确有法有规可依。《公务员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从“法纪”的角度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此前出现的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公务员身份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担任独董、董事等行为,确应该以刚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但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如果利用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务员身份通过从事合法劳动来增加收入的行为,是否违纪却值得商榷。充分的数据显示知识产权可以带动很多人就业,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上海霖得泓律师事务所能为您提供一站式律师法律服务!法律专业领域涵盖:企业合规、商业纠纷诉讼等!https://www.lindehong.com/

5月16日,“普法”微信(司法部)在综合纪与法观察、共青团、纪检监察报、解放日报等内容后,对“从事营利活动”及《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如下解释:践中,对何为构成违纪行为的“从事营利活动”,一直存在认识上的困惑。如,有观点认为,员只要是工资以外的收入,包括下班后送外卖、借款给他人收取正常利息、出租店面收取租金等均属于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这种观点没有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的主要精神,简单机械地理解条文。认定从事营利活动,必须以违反有关规定为前提,要对“营利活动”作限制性、质性的解释,而不能简单地将一些日常经济行为混同于从事营利活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是从事营利活动构成违纪的前提必须是违反有关规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和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均设置了“违反有关规定”的前置条件。
一是从事营利活动构成违纪的前提必须是违反有关规定。
《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和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均设置了“违反有关规定”的前置条件。
“有关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如、《关于严禁政机关和政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4年12月3日)《关于进一步制止政机关和政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6年2月4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政机关兴办经济体和政机关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1992年6月26日)《关于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22年4月3日)等。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公务员不能兼职、不能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此处有两点需要注意,2022年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与2022年《公务员法》第五十条规定相比,增加了限制性用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处分条例中关于员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相一致,可有效避免践中人为加码和扩大化现象,需认真领会。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22〕4号),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据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兼职、创业,不应被视为从事营利活动。
二是关于“营利活动”的含义或界定。
“营利活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员参与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参加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的收入在成员中进行分配。规纪、法律法规禁止员参与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和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并不是禁止他们的一切经济行为。在执纪中,应当将营利性质浓厚的商业行为与一般社会观念认可的经济行为作适度区分,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员施经济行为就是从事营利活动。如,公务员(《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证券交易所、证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除外)可以依照规定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申购、买卖股票等有价证券,但是不准其参与上市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等;员将其个人通过合法收入购买的门店长期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在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只能算作一种简单的经济行为。员既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亲历者和参与者。纪检监察机关在适用从事营利活动的兜底条款时,必须从内法规、法律法规立法本意上进行把握,即为了防止公职人员边做“官”、边经商,公私不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破坏社会公平。对从事营利活动进行界定时必须保持谦抑性,其施的行为应与《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首款列举的五种情形的危害性具有质相当性。比较后,本文只是对“从事营利活动”认定在客观方面的概括性把握,至于规纪和法律法规等对相关主体(如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员、离退休或辞去公职的人员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合上述观点,不难看出,公务员、员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合法付出,从事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是不的,那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公务员是可以摆地摊的!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