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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负面清单”释放市场创新空间

已有 337 次阅读  2017-04-18 13:52   标签复旦大学  成都市  商业机会  国际贸易  人民银行 
四川自贸区已于日前挂牌,正式开启四川新一轮开放发展的新征程。近日,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都市金融办联合举办,成都金融梦工场承办的“菁蓉·金融大讲堂”第五期在成都金融梦工场开讲。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教授以《中国自贸试验区的创新理念和商业机会——以“负面清单”管理为视角》为题发表演讲。他提到,自贸区建设重心是制度创新,其中“负面清单”模式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理念,将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作为改革创新先行者,上海自贸区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天津税收优惠政策


在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的范本中,“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赫赫有名。龚柏华教授长期专注于国际贸易规则和投资规则研究,上海自贸区制度设计中,他就力推“负面清单”模式。龚柏华说,“负面清单”其实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在这份清单上,国家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http://www.lgzcw.com

“‘负面清单’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理念,遵循的是‘除非法律禁止的,否则就是法律允许的’解释逻辑。”龚柏华说,这与限定企业“只能做什么”的管理模式相比,无疑会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释放市场创新空间,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龚柏华表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也多次提到“负面清单”,在保险、融资租赁、医疗服务业等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中,如何利用“负面清单”,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透明度及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等,都是值得探索的。“负面清单”模式建立及完善的关键是以法治思维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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