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即将走进婚姻的殿堂时,为了以表两人忠贞不渝的爱情,许多年轻夫妻选择签订“出轨方净身出户”协议,一方面为了证明两人相伴到老的决心,另外也也保障了双发的合法权益,都不想因感情破裂而发生离婚财产纠纷。许多人对于此协议的法律有效性产生质疑,深圳离婚律师对此进行了阐述。
案例分析:
“如查出一方有外遇,该方在离婚时必须放弃所有婚前财产,净身出户,并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3万元。”昨日,为保证婚后对爱情的专一,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李小姐与“准丈夫”签订爱情忠贞协定。
今年29岁的姚勇家住武昌中南路,两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武汉一所大学任教的李小姐。就在两人准备去办理结婚证时,李小姐提出婚前签一份条约,以保证婚姻的纯洁。她说:“我觉得结婚条约很公平,没有针对哪一方,条约可以有效保证双方对爱情的专一。”
深圳离婚律师评语:在双方自愿且没有外界因素强迫的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忠贞”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可以签订财产问题的协议,在夫妻双方的婚姻中有忠贞义务,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