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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带充电宝的限制规定

已有 94 次阅读  2018-02-21 13:09
民航局曾多次发公告,重申旅客带充电宝乘机规定:①严禁托运。②额定能量不得超160Wh;超100Wh但不超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可带不超两个。③严禁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④严禁在飞行中使用。⑤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带充电宝。
  经典案例分享:
  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一名女性旅客在通过安检通道时,在拆卸充电宝过程中造成充电宝短路并冒烟,导致充电宝在安检通道内自燃,万幸的是,该事件未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这个经典案例就告诉我们充电宝乘机携带是多么的危险,我们不要报这风险干这样的事情,这样不仅给你自身可能造成危险,还会给更多的人带去危险,为了您及更多人的人身安全,请一定要谨记乘机带充电宝限制。
  提醒旅客:除充电宝外,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电池都属于锂电池必须随身携带。三星note3手机标准电池电量为13.7Wh,佳能5D3单反相机标准电池电量为13Wh,也可以随身携带,同时电子设备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此外,在飞行过程中,旅客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

  温馨提示:以上的内容就是对于“乘机带充电宝的限制规定”的一些介绍,希望打算乘机的旅客一定要谨记这些规定,在今后买票如:广州机票北京到昆明特价机票等出去玩都要事先了解掌握清楚,以免给你的出行带去诸多不便!祝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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