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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做7休1 清潔公司連3年違規遭罰30萬元

已有 154 次阅读  2016-12-16 11:49

石材晶化勞工局18日公布105年第4次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255家遭公告的業者中,包括102年舊案清105年保全業專案檢結果。其中,消毒公司連續3年出現違規紀錄,遭裁處最高額30萬元。

外牆清洗表示,裝潢清潔公司連續3年遭獲每7日未給予勞工1日例假,裁罰30萬元;台灣地板打蠟企業未給付加班費及例假休息,也未給特休假及休假日出勤工資,更曾讓勞工單月加班達130小時以上,遭裁罰12萬元;而石材晶化公司未在勞工更換班次時給予適當休息時間,更規避提供出勤紀錄,遭罰9萬元。

此外,勞工局也追蹤以往遭罰業者是否確實改善,經追溯前三年裁處的事業單位,102年違法業者仍有12家持續違規;水塔清洗公司單月使勞工加班達52.5小時,超過單月延長工時上限,加重處分16萬元。

保全業專案部分則2家違法,其中,石材美容3年內第2獲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加重處分4萬元。

勞工局統計,今年17月違反勞基法案件共裁處686件,累計裁罰2926萬元,其中以製造業最多,遭罰631萬元、批發零售業遭罰528萬元、住宿及餐飲業遭罰385萬元,三大行業合計超過總罰鍰金額五成;進一步分析,加班費給付不足為製造業、住宿餐飲業最大宗違規項目。

製造業工作超時違規頻繁,以地板打蠟為例,竟讓勞工從早上7點工作至凌晨230分,嚴重超時裁處4萬元;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也大多沒有置備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出勤時間至分鐘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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