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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还是买房:广大省政协有了新说法

1已有 3170 次阅读  2010-01-30 10:21   标签广东省政协  租房  买房  廉租房  公共租赁房 

租房还是买房?

      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建议——40岁以前租房40岁以后买房
      昨天,在省政协的分组讨论上,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指出:“‘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保障型住房政策最新提出的一句话,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我觉得非常好。”
他说,自己前段时间前往上海,听了周立波的相声,其中有一段非常赞成,那就是:40岁以前的人租房,40岁以后的人买房。相声说,两个小青年,毕业工资加在一起1万元,以上海郊区房价2万元/平方米来看,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就要200万,首付60万,他们去哪里搞到这么多钱?“一旦和银行签约,就成了房奴,见了领导一点意见也不能有,只能哼哼哈哈。为啥?就怕被炒鱿鱼。如果是租房子,每个月只要2000多元,还能有7000多元剩余,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可以旅游,见了领导也可以争论争论。40岁以后,攒够了钱再买房,多好。”林元和说。

当今实行的经济适用房有失公允

      林元和的话得到现场不少委员的响应。“居者有其屋不是说一定要买房。”市政协主席朱振中说,“我有个同学在香港工作,供一套60平米的房子供了一辈子。我们的大学生才毕业没几天,就要买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肯定是不行的。这是导向有问题。”“为何要搞限价房,搞廉租房不行吗?就建个三四十平方米出租不好吗?”省政协副主席梁国聚认为经济适用房有失公平。

廉租房或者公共租赁房是方向

      “要做房主,就等于要做房奴。如果一辈子租房住,那生活指数肯定是很高的”,不过他直言,目前广州还没有好的、适用的租赁房,因此,现在的住房制度逼着人要去买房子。因此,应该多建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至于经济适用房,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直言“建经济适用房是错误的”,因为不公平。
市政协主席朱振中说:居者有其屋不是说一定要买房。大学生才毕业没几天,就要买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肯定是不行的。这是导向有问题。

      是经济适用房比较适宜,还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能够促进和谐,抑或是家家户户都买房才是王道,这需要时间的检验。不过有一点是很重要的,不论做什么都应该要保证公平,都不能沦为当权当势者以及拥有大量财富者变相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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