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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项目

已有 137 次阅读  2019-04-02 08:21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已由江苏省招标中心以苏招办〔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0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饰装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3-17层

2.1.2建设规模:拟装饰面积约763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5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11月5日

2.1.5 其他: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质量要求:所有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图审中心审査。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消防、安防、给排水、电气、弱电、空调、拆除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4)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 投标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和直接发包通知书,是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代建单位发出的。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中标通知书和直接发包通知书,是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代建单位发出的。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和直接发包通知书,是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代建单位发出的。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08:00至2019年4月10日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29日 0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办理供应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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