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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已有 114 次阅读  2019-03-28 15:12
江苏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江苏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聘服务企业。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响水县境内(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2、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响水各乡镇(详见招标文件)区域光伏电站所属的发电、逆变、升压设施及输电线路进行经常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巡查、维护保养、检修、组件清洗、设备预防性试验、电站保险的采购、电费结算;同时完成维护范围内运维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数据采集及通讯设备的采购安装、配合招标人对已并网仍未发电电站提出整改意见等工作。

3、质量标准:合格。 

4、服务期限:3年,如果人员、服务等达不到业主的要求,业主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两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2.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

2.3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4.3.3、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4.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4.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运维人员6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或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连续6个月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

4.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光伏现场运行维护经验;【投标时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4.9、现场运维人员(不少于6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或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评标办法、承包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该项目承包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约束之日起共36个月,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及结算周期。

3、服务费支付方式:

数据采集系统安装完成,提供完整的实时数据,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支付第一个结算周期运维服务费的30%;第一个结算周期在本周期的第六个月结束后支付本周期运维服务费的20%;第一个结算周期承包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第一个结算周期剩余的运维服务费。

第二个结算周期在本周期的第六个月结束后支付本周期运维服务费的50%,在本承包周期的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第二个结算周期剩余的运维服务费。

第三个结算周期在本周期的第六个月结束后支付本周期运维服务费的50%,在本承包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违约金,并完成项目交接,取得双方确认的交接清单后,支付第三个结算周期剩余的运维服务费。

五、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扣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的函》(响招管函〔2018〕2号)执行。 

3、开标时间: 2019年4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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