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驾租车如何监管?法制盲区困难重重
已有 856 次阅读 2011-05-26 01:21可以说在汽车租赁整个行业中都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持,更不要说其中某个个别项目的监管问题。中国道运输协会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分会主任、高级工程师张一兵介绍“我国现有的《道运输条例》规范的对象为道客运,与汽车租赁附带驾驶员服务存在根本区别。北京SEO ”管敏正律师说,“据我所知,目前我国也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使用或规范‘代驾服务’这一概念,也未对其进行。因此,汽车租赁企业提供代驾服务,目前无法可依。”
我国各级道运输管理部门,是公交车、长途大巴等道运输服务带司机汽车租赁的,但又不承认“带驾租车”为包车客运业务,“因此,户外广告 按照包车客运的程序接受企业的客运北京搬家公司经营申请”。同时,经营申请审批的手续繁琐,“根本无法适应带司机汽车租赁的需要”。
而部分地方制定了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其中“带汽车租赁 驾”这一概念也未被纳入。如《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就指明:“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北京租车 大巴其实在在带驾租车的监管上,不妨借鉴国外的办法,由于“带驾租车”属于道运输行业包车客运的一种业务,又具有租赁特性,因此,多数国家对其监管是和普搬家公司 通汽车租赁服务不一样的,倾向于客运行业的监管模式。比如在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承租方必须经过获得批准的经营商的预约,才能租用带司机的车辆。纽约,带司机车辆载客不得超过20人,承租方不得在街旁搭乘带司机的租赁车。同样是英国,有的城市则对带司机租赁没有。上海搬家公司
不管选择何种办法,都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关于带驾租车的相关法律必须完善,否则此类问题仍将困扰着中国汽车租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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