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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人员通过保障房性住房初审 这玩笑开大了

已有 959 次阅读  2010-04-09 09:42   标签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一直都是近年来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而对保障性住房在实施过程中的公正性以及规范性问题的质疑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日前,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公示名单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 不止一个是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家住豪宅。
    在初审通过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栏里,有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海关等显赫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也有旗下机构人 员通过申报。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有12人;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有11人通过初审。深圳海关表示,该单位通过初审 12人均是合同工。同样,福田区安监局回应,该局通过者为临时工。
    由此很难不再次诱发人们的神经:公务员都可以申请、都能够申请的保障性住房、通过某种形式拥有别墅的群里都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那全社会中应该申请、应该获得保障性住房的人有多少?
    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大多数人都在政府机构工作、大多数人都住在别墅区,临时工?寄居亲戚家?为什么全国其他那么多人没有这么好的命呢?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工作一份难求、大学生一职难某的情况下,没有机会到政府海关机构混个临时工呢?也没有暂居亲戚家?
    如此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让人不对当今的保障性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体制、保障性住房规范,持怀疑态度呢?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关键还是要加大社会规范制度,加大严刑历法制度监督。比如,如果发生拥有豪宅、机构单位虚报相关证明者,在查明相关事实之后,一律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一律莫非非法财产,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惩罚。
    虽然,以上问题在执行过程中,近乎痴人说梦,但是社会公正、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规范问题,也是时候给解决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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