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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繁花似锦,亭亭独立

已有 1357 次阅读  2015-01-06 10:59   标签专业课  鹅黄色  改变自己  朋友  发饰 
    去年秋天,将最后一件粉色碎花旗袍送给了在驾校认识的朋友张平。不是因为自己不喜了,而是已为人母,太粉嫩的颜色穿在身上,总觉得几分怪异。还是作罢,送人吧!

    读书的时候,常穿着旗袍,也是当时校园里唯一穿着旗袍的女学生,与周遭种种格格不入,但是年轻的我是自信的,喜欢古典,也是大胆地走在人群之中。乌黑的蓬松发髻上斜插着一支我从网上一家古代发饰店里淘来的鹅黄色木兰发簪,偶尔有风吹过,仿佛闻至芬芳。风里有路人流连的眼神,让我自矜。记得有次与专业课老师李擦肩而过,他特意折过身来问我,是35班的惠么?我说是。从此课堂上便多了一双“深情”凝视的双眼,那一段时间我也甚是恐慌。但是仍然我行我素,不改变自己所钟爱的穿衣风格,又陆续买了几件旗袍,月白色腰间绣着栀子的斜襟式旗袍,带着点点珠片的新式改良旗袍,粉色碎花旗袍,变换着花色,款式,大胆而独特。我觉得,若女已悦己者容显得谦苦,那么女为自己容,才真正甘之若饴,这大概也是因为年轻的勇气吧!

    09年,在会展中心做礼仪小姐,那袭素雅的青花瓷旗袍真是美到极致,本是普通的自己也被那件旗袍衬托的婀娜多姿。记得活动结束时,一港商开着豪车一路尾随我到学校,然后邀请吃饭,然后我用标准的普通话回应他蹩口的邀请,谢谢啊,晚上有课,没时间,再见!其实那个时候课程早已结束,很多同学也离开了校园实习去了,我暂时住在学妹的宿舍里。

    自己也是极其珍爱那件旗袍的,每次都是小心翼翼地穿在身上,然后洗干净挂起来,恐怕它起来褶皱,失去美感。但是毕业以后,搬家,立博不知道被我不小心丢到了哪里,从此,我便永远地失去了它。跑过很多店,也网上淘宝,始终找不到件一模一样的。便作罢!

    离校上班后,从前的那些旗袍也就只穿过寥寥几次,写字楼的办公桌前、上下班的公共电梯里,实在侍奉不了这样的风情。此类缱绻情结,只合宜净手焚香、临摹诗词,或与赏心人,煮茶闲谈。那些旗袍就安静地挂在衣柜中,一派繁花似锦,亭亭独立。结婚以后,怀孕生女,即便是身材恢复的再好,也始终失去了女孩子的清秀、细致。便一一送人,从此只做欣赏身着旗袍的女子,而不置身其中。

    旗袍,也终是离我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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