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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化妆品中甲醛含量超标问题

已有 1048 次阅读  2011-03-07 17:22   标签化妆品  消费类 
 近日,欧盟非食品消费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EPAX)通报了输欧化妆品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超标的问题。对照欧盟的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中的限量, 本次被通报化妆品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超过了限量值的8倍之多,因此这些化妆品将遭到退货乃至销毁处理。鉴于此,输往欧盟市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进一步引起重视。 此次被通报的输欧化妆品为日常所用的护发素,在本次通报中分别有3个批次的护发素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超过了上限,根据欧盟的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中的规定,化妆品中的甲醛含量的限量为0.2%, 而此次三批护发素的游离甲醛含量分别检出1.7%,1.8%和1.6%,大大超出了欧盟的规定上限。而一旦使用了这批游离甲醛含量超标的护发素,人体表面皮肤将直接接触甲醛,从而可引发各类疾病。 根据检验检测部门统计, 2010年全年宁波口岸出口化妆品共计1455批次,1929.6万美元,比2009年度的852批次、1011.8万美元,分别提高了70.8%和90.7%,呈现出强劲的上升势头。护发素占到了2010年宁波地区出口化妆品总量的15%左右,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化妆品护发素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超标问题的关注程度,例如加大出口化妆品的抽样检测比例、严查化妆品登记备案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的使用记录等,确保出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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