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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指令豁免条款将获修订

已有 740 次阅读  2014-02-26 15:59   标签电动工具  蓄电池  助听器  成员国  委员会 
2012年底,欧盟向WTO提交了关于修订电池指令豁免条款的通报。近期,欧洲议会一读通过电池指令取消无线电动工具中镉的豁免以及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修订。其中,有关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中镉的豁免可沿用至2016年12月31日,而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实施时间。同时,此次修订增加了助听器用纽扣电池中汞的豁免。据悉,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实施日期以及助听器用纽扣电池豁免的限量要求将在后续的修订进程中进行明确。
欧盟的电池指令2006/66/EC要求各成员国禁止汞含量超过5ppm(0.0005% 重量百分比)的所有电池和蓄电池(不论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以及镉含量超过20ppm(0.002% 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投放市场。但考虑到现有科技水平和经济影响,指令也对应急系统/警报系统、医疗设备、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的镉含量设定了豁免,同时指令也要求欧盟委员会定期对豁免条款进行调研修订,以适应最新的科技水平。本次修订就是基于近年来的科技进步,对已经可以达到电池指令限值要求的产品执行豁免取消。
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提醒,我国是世界上电池和电动工具的生产大国和外贸出口大国。此次欧洲议会一读通过电池指令有关取消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豁免以及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修订,将对我国广大电池和电动工具生产制造商造成较大的影响。它将提高我国电动工具产品的出口成本,增加企业负担,提高我国电动工具行业以及电池行业在欧盟市场的准入门槛,进而影响我国电动工具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虽然此次电池指令的修订是对我国相关企业的挑战,但电池企业也不能被动挨打,应将挑战转化为机遇,推动电池产业的转型升级,及时采取措施,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标准,并借助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积极送检产品,保证产品能够满足欧盟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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