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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刑罚采用“少杀”“长关”原则

已有 736 次阅读  2010-08-10 21:19   标签少杀”“长关  刑罚  原则 
刑法的修改从去年开始进入密集调研期,今年初形成初步意见,得到了高层领导的首肯。据了解,第八次刑法大修将着重两点:一是“少杀”,削减死刑罪名,控制死刑适用;二是“长关”,严格限制减刑和假释的适用,解决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这将是1979年第一部刑法颁布以来,中国的立法机关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这同时意味着,中国在继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次实质进步。
这次刑法修改还将增加老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目前对于年龄上限的规定还存在争议。学者们多数主张70岁以上不适用死刑,另一种意见是75岁以上。
2003年,一位88岁老人因故意杀人被湖南衡阳中院判处死刑。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被告人虽年近九旬,但这不构成从轻处罚情节,理应严惩。此事一度引发对老年人该不该适用死刑的讨论。
多数业界人士认为,老人犯罪多跟个人智商和判断力下降有关,对其适用死刑缺乏人道。另外,对老人适用死刑很难起到刑罚的威慑作用。
矜老恤幼是我国古代刑事法律中的传统,周朝开始就有相关规定。现行刑法规定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相应地,对于一定岁数的老年人,也应该排除死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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