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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已有 300 次阅读  2019-03-19 17:47

  网络的发达因互联网引起的问题越来越多,尤其是因网络知识传播知识产权问题备受争议,无论是有意或无意网络侵权现象频发,导致如今网络知识产权得到不相应的保护,主要还是因为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的不完善,那么如今局面大通天成告诉您怎么进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呢?

  

网络知识产权

  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是指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受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来保证权利的行使,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主要分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等,其中涉及到文章和外观设计需要申请专利进行知识产区那保护,如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1、网络著作权保护

  依据《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版本第二条与第三条表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法律确定了网络传播的文学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的胜诉增加了砝码。当作者依法将其作品上载后,访问者可以免费阅读和下载作品,但假冒他人作品,或未经权利人许可,对他人作品进行篡改和消除,则构成侵权行为。但是由于网络信息很容易被复制篡改,因此要建立完善的网络著作权规范,对网络作品进行水印等技术保护。

  2、网络专利权保护

  网络专利权保护设计到外观设计和发明设计等,更应当及时申请网络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第60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网络商标权保护

  网络商标权保护属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之一,申请注册以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及时的注册也是保护网络商标的一种手段。依据《商标法》第77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商标专用权被侵害以后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http://www.dttc-ic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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