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百日,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最多
已有 413 次阅读 2019-01-13 19:21 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百日,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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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8日是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的第一百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成立100天以来,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托智慧审理平台立案1861件,审结951件,首批13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73件。
收到立案申请2903件
去年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其是继杭州、北京互联网法院后,我国成立的第三家互联网法院。据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介绍,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100天来,智慧审理平台访问量超300万人次,收到立案申请2903件,涉案标的超1亿2千万元,其中非工作时间自动接收了44.01%的立案申请,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司法新需求。
在人员配置不到编制50%的情况下,依托智慧审理平台立案1861件,审结951件,首批13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73件,当事人身份认证、送达流程、举证、庭审等150余条在线审理规则同步制定并完善,有效促进司法与互联网前沿科技全面深入融合。
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占比46%,其次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比26%,其余案件主要涉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纠纷案件等。
首案从立案到宣判仅仅15天
去年10月25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敲响挂牌成立以来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郑某诉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案件仅15天即完成立案、送达、审理、宣判全过程,缩短80%以上诉讼时间成本,充分满足涉网经济纠纷“低成本”“快审理”司法新需求。
整个庭审的法庭调查、辩论全程在线上进行。去年10月25日上午10时50分,法官敲响法槌作出宣判,认定买卖双方未成立合同关系,专业电商天猫公司此类促销信息为不可撤销要约,损害了郑某的信赖利益,但未损害其自然人人格利益,故判决赔偿郑某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1元,赔礼道歉未予支持。宣判后,法官在线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释法答疑。
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曾经有在海南发生的网上购物纠纷也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立案。据介绍,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一审案件。
具体而言,分别为: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通讯员 政法宣 段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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