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复刻奢侈品女包

已有 178 次阅读  2018-05-30 16:42

    微 信 卖 复 刻 潮 牌 微 信 号 _ : _:【V信:dguuuuu】 【 无 须 打 开 】 批 发 代 理 零 售 原 单 , A 货 , 高 仿 奢 侈 品 【 包 包 、 皮 带 、 男 装 、 女 装 、 男 鞋 、 女 鞋 、 手 表 、 饰 品 、 眼 镜 】


    高 仿 复 刻 : 品 牌 服 装 , 品 牌 男 鞋 , 原 单 服 装 , 原 单 男 鞋 , 各 种 潮 牌 !


    国 际 品 牌 : L V 路 易 威 登 、 G U C C I 古 驰 、 爱 马 仕 、 P R A D A 普 拉 达 、 香 奈 儿 、 纪 梵 希 、 范 思 哲 、 巴 宝 莉 、 B A L L Y 巴 利 、 蔻 驰 、 M K 、 M C M 、 迪 奥 、 芬 迪 、 万 宝 龙 、 B V 葆 蝶 家   s u p r e m e / s t u s s y / D & G 奇 诺 / 阿 迪 耐 克 / 北 面 / a a p e / o f f w h i t e / 福 神 / v a n s / g u c c I / b o y 等 。


    高 仿 原 版 奢 侈 品 包 包 一 件 代 发 货 源 渠 道 : _:【V信:dguuuuu


    1 .   产 品 款 式 比 较 齐 全 , 新 款 更 新 速 度 快 , 紧 跟 原 版 出 货 速 度 。 每 天 有 更 新 。


    2 .   支 持 微 信 线 上 上 订 货 , 每 天 二 十 四 小 时 微 信 在 线 , 一 对 一 服 务 , 给 客 户 建 议 或 推 荐 新 款 、 热 销 款 式 , 给 予 客 户 进 货 的 建 议 与 帮 助 。

  羁押9218天后判无罪 男子申请1667万赔偿

  被羁押9218天后改判无罪;包括787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8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月23日,吉林男子刘忠林向吉林省高院递交共计166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其中包括787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8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990年,吉林东辽县会民村一名18岁女孩被杀害,时年22岁的刘忠林被认定为凶手并获死缓。服刑期间他持续申诉,直到2018年4月20日被改判无罪。

  公开报道显示,被羁押9218天的刘忠林是目前平反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当事人。

  “背负‘杀人犯’之名28年”

  昨日下午,刘忠林前往吉林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代理赔偿案件的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介绍,此次提出申请,针对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吉林省辽源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该院对刘忠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990年,吉林东辽县会民村一名18岁女孩被杀害,时年22岁的刘忠林被认定为凶手并因此获刑死缓。服刑期间他持续申诉17年,在2016年服刑期满后仍申诉。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

  经过6年多的再审,吉林省高院认定原审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2018年4月20日,在因故意杀人罪被关押9218天后,50岁的刘忠林拿到无罪判决。

  在《赔偿申请书》中刘忠林认为,原审的错判使其蒙冤28年。吉林高院宣告无罪后,按《国家赔偿法》规定,刘忠林要求辽源中院支付其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鉴于其被限制人身自由9218天,应按国家公布日赔偿金标准284.74元标准的三倍,共计支付787万余元。

  此外,刘忠林认为,原审错判使其背负“杀人犯”之名长达28年,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身体创伤,至今无法正常与人沟通,后续仍需治疗,因此要求辽源中院支付8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30万元后续治疗费,以及申冤的部分支出50万元,共计1667万余元。

  昨日下午3时30分,代理律师屈振红、李会清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将赔偿材料递交给吉林高院,法院收下赔偿申请书。

5月23日,刘忠林(中)向吉林省高院递交共计166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楚蔻 摄

  家人称其心理创伤严重

  刘忠林的表姐夫王贵臻在案件平反前,一直帮其递交申诉材料并联系律师。在他看来,刘忠林的精神状况并不乐观。

  “2016年他刑满释放后就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有时走着走着路突然回头;一群人走得好好的他突然就跑,并说有人追赶;有时会跑到农村两个茅草垛中间的缝隙发呆;有时晚上睡着会大喊大叫……”王贵臻说。

  他还提到,家人曾带刘忠林到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检查,医生表示他需要人监护。另据赔偿申请书,刘忠林出现精神抑郁症状。

  “由于回家后经常往外跑,家人管得多了还会反抗砸东西。”王贵臻说,所以亲属不得不“安排”刘忠林四处打工。也就是说,刘忠林工作的地方,要么是亲友的买卖,要么是有亲友在同一单位工作,可以安排照应。

  在被问到刘忠林是否交女友准备结婚时,王贵臻说:“他服刑28年,现在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哪个姑娘能和他处,不可能的!”

  作为家人,王贵臻表示,刘忠林心理创伤严重,希望法院考虑到其目前“一无所有”的状态,尽快对赔偿案给出公正的裁判结果。

  ■ 追访

  为何按国家赔偿标准3倍索要人身自由赔偿金?

  刘忠林提出3倍标准的人身自由金赔偿,且精神损害抚慰金达800万元,均超过以往改判无罪案件,对此屈振红律师进行解读。

  刘忠林的赔偿申请书提到,“鉴于其被限制人身自由9218天,应按国家公布日赔偿金标准284.74元标准的三倍,共计支付787万余元。”对此,屈振红律师表示,目前《国家赔偿法》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来计算,限制自由赔偿金存在不合理之处。

  以刘忠林案为例,当事人在冤案中没有任何过错,因办案机关原判错误导致蒙冤,而坐牢期间是每天24小时。“如果说按平均工资每天8小时计算,理应按照3倍标准赔偿。”

  据了解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案子当事人,比如乐平和钱仁凤案,都是按照平均工资的三倍主张赔偿。虽然最后法院赔偿决定书没有按照3倍来支持,但屈振红律师认为,这样申请更有利于赔偿请求人。

  至于8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屈律师表示,是按人身自由赔偿金1:1的比例提出的。“参考以往的赔偿案例,念斌案给出的精神抚慰金,占到人身自由赔偿金86%,是改判无罪案件中比例最高的。”他认为,刘忠林遭受的精神伤害,应获得与人身自由赔偿金相等的赔偿,于是“取整”提出800万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案件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屈振红表示,本案中,做出原审判决的机关是辽源中院,所以按刘忠林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时间,即9218天来提出赔偿。

  ■ 对话

  刘忠林:下一步打算“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23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刚刚递交完赔偿材料的刘忠林。他的声音听上去颇为轻快,称下一步打算“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新京报:宣判后一直在老家吗?

  刘忠林:之前来了趟北京,结之前的工资。总共是2500元,公交公司老板又多给了我2500元。老板知道我的事(洗脱了罪名),多给我一份薪水是表示,支持我继续打赔偿官司,老板人挺好的,我也挺高兴的。

  新京报:已经刑满两年多,现在对社会适应了吗?

  刘忠林:不适应也得适应呗!

  新京报:宣判无罪过去一个月了,目前在哪里住?有没有找新工作,还打算盖房子吗?

  刘忠林:没在老家,我在东风县住,租了个房子,不过没有工作,先调整一下再说。这边也没啥特别合适的,现在先把国家赔偿的事情办好,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新京报:赔偿已经开始申请,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刘忠林:打算就是先把赔偿的官司打完,然后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新京报记者 王巍

评论 (0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