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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程序 提取公积金无需复印件

已有 504 次阅读  2017-05-16 10:43   标签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天津市  管理中心  复印件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9日电: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2月3日起,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只需提供规定资料原件,无需再提供各类复印件。天津公积金提取公司哪家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高清拍摄仪拍摄职工提供的资料原件,留存电子影像资料,不再留存各类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天津市职工办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账户余额冲还贷款、个人申请办理龙卡、更改初始密码和账户密码挂失等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前准备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等提取资料复印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三类业务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按月缴存、转移、封存、个人补缴业务,也只需提供各类证件的原件即可。http://www.fl02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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