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栏目设置:
第一栏是“零志愿”,填报学校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有招生名额的外区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久隆模范中学;
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填报学校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三栏是一至十五志愿,填报学校有本区县所属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校、外区县在本区县招生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校等。
上述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由区县招考机构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
考生应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合理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跨区县招生的志愿。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必须是跨区县招生(即外区县学校在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5所委属学校也有部分“零志愿”计划在学校所在区招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的15%,考生可在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规定的“零志愿”招生学校(学校代码是“0”开头的)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设置“零志愿”栏,使其与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不同批次进行录取,为考生增加自主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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